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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宝墨思想对立动机---CC致蝶姬
燕赵秦 发表于 2008-10-08 12:13:51
我的小女孩儿:
同样拥有精确科学头脑的二人,思考方式截然相反,思维方式反映出性格的对立,对立不全被竞争意识激发出来,或者竞争意识是蕴藏于“内几”而干扰我们对其形式的认识。这涉及到一个似乎应由物理学来解释的问题,即外部作用力和作为内部力的引力或斥力哪一个才是根本力,现代物理学对力的源头的解释导致了两种分化,被人们理解为“进化”的是更微观的,更高速的,更高维度的研究观点,我不认为这有助于理解人类的心灵,因为感性认识对人来说才是更高级的认识,人很难通过纯粹的理性判断将心灵输送给感觉的转义意向准确翻译还原,感性蒙蔽了很多人的心智,却帮助天资不太高的人们更有勇气,也更方便的生存下去,它不应被认为是消极的转义方式。暂且抛开现代物理,用经典理论分析,判断更为适宜。
面对相同一个最复杂的世界性难题,她们俩的第一印象,即独立于绝对理性的表层判断已经有本质不同,比如四色猜想她们会立足于两个基点进行深入思考,一个说,“只要把多余的国家去掉,每一种颜色就能物尽其用”;另一个则直接驳斥四种颜色的形而上学依据,在更深度的道德逻辑上判断“四种”划分为非法,因为颜色和数量划分的表象都不能被人所认识,所以这一系列推理的启动就已经与其希望解决的诸内部因素悖逆。“立足于一个矛盾的矛盾无法解决矛盾”,起码这是她的理论,如果任何一种体系都能够自圆其说,它表象的矛盾就无法从内部反对它,这已经是显而易见的真理。
推论是,在个人意志和世界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人,甚至大多数天才都选择适应物性规则,用理论去迎合实验结论而不是相反。但此二人,一个选择彻底摧毁物性规则,重建与她个人意志相适应的新的世界的表象---她无法改变世界的本质。另一个则必定寻求驳斥天人矛盾分界线的那一道德划分,即从精神哲学和伦理学层面拒绝这一划分,她们都是“绝对权威”的狂热信徒,前者消灭挑战这一特权的反对者,后者则不承认反对的存在,她们彼此不容,却都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二者皆深入研究的犯罪学,她们对“完全犯罪”,即不可识别或不可批判犯罪的理解也各自表现为激进的和消极的。一个相信完美无缺的犯罪是存在的,它不仅要在实践中证实而且要提出完整形而上学的证明;另一个则质疑伦理体系对“犯罪”的定义,她认为只要取得被男性权力(燕批:就是上帝的造物特权,被他称作‘男性权力的界定’)称作“正义”的权柄,“罪恶”就已成为判断自身存在的背反,因为行使正义这一过程本身就已经与道德律冲突,我们不知道是应该称其为“特殊法律定义下的合法”还是“非主动的温和的非法”,法律(燕批:此处犹指刑法)是对人类社会行为的约束,但为达成约束却在其自身范围内使“纠正”行为的本质或手段非法。完整道德律成立的基础实际上是寄希望于“不道德”行为的永不发生,否则也和法律一样在纠正的同时破坏其对自身的约束力,但如果认为“不道德”存在又假设其可以永不发生,则道德本身就成为不必要,还要顺便解决一个更难的猜想,即“可能实存却不能成为实存的实体是否实存”?
上述问题比起下面这个还算简单的:人类基于自身需求提出的道德律和法律能始终同“天道”适应吗?被道德的法律或合法的道德所认证的“正义”能在超越人类认识的更高伦理体系中也适用吗?如果人正是为了适应这样一种伦理体系才被创造出来,那么确保法律的公正在何种情况下才不是舍本逐末?如果斥法律判断为非法或可疑,采用道德律作为规定人类行为的唯一标准就是正当的吗?
如果用那两个人的方法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只要证明更上面被反驳的那些定义错了就行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不解决问题就不存在问题”,这是个问题吗?
超天才妇女的思想仍不够深刻,
但能让男人一直质疑这个,
他们所创造出世界的,
合理性和价值。 你的 O . Z
燕批:“男性创世论”是宝秀提出的,墨玉姬则针锋相对地主张男人是“神的本格”,但男人的社会权力只是神权的谓词,看起来像是她否定了男人的智慧和道德与上帝等价,可是崇拜英雄的女人会否定男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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