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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VS. C’---R2,UC和我们的恋爱观是不同的嘛!
燕照秦 发表于 2008-07-10 17:21:37
CC:西方的学者们大都对贵国的社会风气提出质疑,也许UC之流的登徒子们只是捡个大便宜,而主要原因还是贵国的女人本身就淫荡堕落呢?我听说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们同时有几个情人是极普遍的事,婚前同居更是广泛的社会行为,主妇和家仆通奸,淑女们和家庭教师也有一腿。低收入阶层更是纷纷效仿,在市井间流行低俗下流的舞台表演。请问阁下,这些传闻是否属实呢?
MC:女人的生理需求总是要适当满足一下,你说的这些问题或多或少是有一些,但还是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以内,父亲可以根据对女儿操守的指控剥夺她们的继承权,妻子的不忠也将使她们在离婚诉讼中得不到任何实惠。但正像我一再强调的,法律管的了某些事,却负担不起道德应该承担的良心教化的重任,执法者资源有限,我们的港口城市每天进进出出成千上万艘货轮,超过半数都得不到检查,如果公民的安全尚且得不到保障,谁还在乎妻子是否对丈夫不忠,或者女儿每周都和水管工或家庭教师幽会呢?
CC:那么阁下认为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女性的性道德是多余的喽?“既然女儿们和妻子必然要犯贱,因为她们需要这样,那不如就随她们去吧,只要我们自己的生活不受限制就可以啦”---这就是您,一位法律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的观点吗?家庭是社会的基础,难道和您一样的富有,深孚众望又人品贵重的绅士们仅仅满足于洁身自好,却无视自己制定的规则,对整个共和国的道德危机不闻不问?
UC:你错了,我的孩子(燕批:登徒子UC登场!)。道德和其它政治主张一样只是个漂亮的口号,整天一本正经做人的律师和教授先生将它发明出来(燕批:MC靠当律师发家,UC借此嘲讽),为官僚资本家或僭主们的统治提供依据,就像宗教教义不是用来约束祭祀和牧师,主流道德规范也不对国家的支配者发生任何作用,无所谓对错,“民众”是没有判断力的,他们只习惯跟着舆论走,他们的主张如果是被统治者喜欢的,统治者的言论就代表真理和正义;反之,若他们的主张损害了上层建筑的利益,他们立马就沦为暴民。C君(燕批:指MC)是文化的巨人,也是政治的孩童,他以为是国家信仰孕育或杀灭暴民,其实反对国家意志的全都是暴民,而“国家意志”又绝对是个最抽象的词儿嘛,它的解释权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PG(燕批:又一个疯子,一个面部痉挛症和暴力强迫症患者,CC很崇拜他,也在给情人们的信里用过这个签名)说过一句很嚣张的话:“我代表你们所有人的意志,我不用对你们任何人负责!”无论是被道德约束的民众,或是凌驾于道德之上的那些贵人都不相信道德的价值,只有制定它的人才相信!要我说,这些傻瓜被他们自己发明的谎言蒙骗啦,他们也看见或耳闻祖国的道德沦丧,他们也很失落,不满,却一味逃避,自我催眠,相信什么“人性本善”,殊不知屈从于欲望的人正是顺应了人类追求物质享乐的天性。难道把女人关在家里就是进步,就是善意?笑话!这也违背了民主原则啊,再说,女人是要经常得到男人的爱抚和挑逗的,用男人的爱和温柔的双手来保持女性身心健康是男子汉的责任。看看那些闺中待‘顾’的老处女吧,她们的心灵多么扭曲,她们的嘴脸多么丑恶!倘若追求学问和权势是男人生存的目的,那么恋爱就是女性生存的目的,爱情是审美,爱情多么高尚和富有艺术气息!而女性本身就是美的!没有一个女性可以不美,可以不追求美,勤奋工作可不适用于一个品行端庄的妇女,那才是对她本性的背叛哪。
CC:阁下用“爱情”来为偷情辩护实在有点儿可笑,我们都很清楚您的履历。。。
UC:那是因为你们都是不懂爱情的假正经!
补批:UC参与的这一周的辩论其实是关于“社会风气监督法”的,因为女性的财产继承权涉及他的利益,所以他倒成了响当当的女权主义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