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美的祈祷
临渊
宝井秀美 发表于 2010-02-09 16:00:55
我喜欢通过对“爱”或(至少是对)爱情的描述去阐述道的含义,不仅因为我自身的品级和生存目的,也由于我正处于热恋的年纪,爱情里就包括了我体系的全部知识和理想,它是这一时刻,瞬间的“真理的总和”。但道的样式在不断变化,20岁的青春年华里与本性相称之物,到了30岁,当你年老珠黄的时候,再像小女生一样扮可爱就显得不伦不类,矫揉造作了。最渺小,平凡的事物中容纳着道的完整体征,庄子也打趣说,道甚至存在于野草,烂泥,和便溺里,因为我们不但可以从一滴水中看见大海的全貌,还能从最低俗,最邪恶者的模式里推导出圣人之心的正确样式。说不定十年,二十年以后,我将只能在今日我所厌恶的各类学问中找到对真理的适当的描述,绝口不谈论爱情,因爱情不能适应中年腐朽老女人那迟钝,退化的心灵。
在学术上我还算幸运,我是家中除夭折,被流放,除籍的子女中,近100年来唯一一个没接收过高等教育的人,少年时代的圈养教育也由于有小人作怪半途而废,点到即止,所以我能全免于官方教义的毒害。那些从精英体制里脱颖而出的亲戚们,虽然在掌权后一样能目睹世界的真实,但我觉得,他们那颗麻木的心灵已经难保不被权力蒙蔽,被外物所累者根本分不清哪个才是自己的心性,官方教条正是为维护这些人的利益而存在,它又被认为是天经地义,代表了完全道德性的(无耻谎言),作为他们的维护者和头号受益者,他们一定会被这些精致的谎话欺骗,说谎的最高境界是意识不到自己在说谎话,所以即使他能认识,掌握了最高真理,也不忍心将这被伪善操纵的世界推倒重来,真理妨碍了他,损害着他家族的利益和他们的良心,他无力抗辩,于是选择遗忘,我从历代圣哲的体系和著作中都能听出一声声叹息,一句句欲言又止,他们想强迫自己说出来,他们需要与这个惺惺作态,假仁假义的世界决裂,但终于做不到,因为他们不只为自己活着,甚至完全不为自己活着,世界缺少了他们的意志就得玩儿完,“选择权均衡”从过程来看一直处于“临渊”的危险状态,生存或灭亡,创造或颠覆(颠覆然后重建)就只在一念之间,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然而从结果来看,圣哲们又一直都没能迈出能对得起他们良心的那正确的一步,他们是爱惜名声,还是珍视他们家人的幸福,和文明中来之不易的一切呢?我讨厌政治和宗教,政治和宗教就是一辈子说假话,不说实话,就是自己扮演上帝再号召所有蠢人去崇拜他;我讨厌经济学,经济学就是为了获得利益而将不道德制度化,是毛泽东式文化革命 - 将道德行政化 - 的反面,如果我有更多闲暇,就可以证明现代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错误的道德哲学的假设之上,经济学只是对哲学假设的验证,正如物理学是对数学假设的验证,如果它的根源是错误的,是自私更是自欺的,那么无论你如何修正和补全它,由背叛道德目的所引发的排异反应,实践中的种种不适和不公正 - 你情愿称之为“金融危机”的噩梦 - 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现,加剧,直到将支撑它的腐朽的根烧毁;我更讨厌历史学,它实实在在就是对上述几种学术的描述和歪曲。老聃认为刻意寻求的道 - 我理解为某种个人或社会价值的极致,他所能达到的境界 - 将会让人失望,所以当我努力追求圣哲们的文化和精神境界的时期,我所能看见的就是他们在洞见真理前看见的道的影子,而当我开始对它们不耐烦,并且由于失去了深入学习这些糟粕的机会,我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曾经向往的高度上,尽管这一切对我已经不再有任何意义了。
讨厌政治的人将要成为一家之主,憎恶宗教的人将成为大祭司,这是一种对生活,对现实,对信仰的调侃吗?不尽如是,我并不觉得自己被外物所累,如果我所背负的,我无权推却的是内部存在的一部分,是我精神在外物中的延续,那我就是在驾驭和创造它们,而不是受到环境,秩序,逻辑,定义的束缚。
(未完待续)
法律的自欺
宝井秀美 发表于 2010-02-08 11:43:17
研究简奥斯汀可不是为了谈情说爱,哲学家和法学家只关心现实生活,如果你不能证明婚姻和爱情对文明和种群的维持与进化有何促进作用,它就必须被禁止和取缔。理性人与庸人的区别也就是数学逻辑与情感逻辑之间的区别,情感并不遵循逻辑原则,更像对逻辑的有条件的取舍,或只在样式上标榜它,但不用来指导生活。习惯法中的诸多条目是对自然法和逻辑法的反抗,正是这些条目由无理性的人组成的议会投票通过后造成社会的整体效率低下,你看不出它们的目的性,哪怕是非正当的目的,也没有,它存在的唯一理由是通过保障最弱势者和最荒谬者的生存基础来掩盖立法者,掌权者,和既得利益者身上的,与这些社会垃圾相同的心灵的,或智力上的重大缺陷,他们将这缺陷美其名曰“人文精神”,“人道主义”,“天赋自由”,“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均富主义”,“个人主义”,“环保主义”,“原教旨主义”,等等愚蠢自欺,实则在实际操纵中根本没办法愚弄任何当事人的名词。人不是在努力解决他们的缺陷,而是需求规避的途径,并在法律中圈定为“豁免条款”,所以现代的“法治”仍然只是习惯法的延续,而没有上升到理性,客观,公正,和逻辑性的高度,在规避自然法的条件设计上遵从了理性,但在试图向自然法靠近的尝试中一再违背理性,所以在最近三千年的法律变革中我们看到的是迂回的前进,时而向右,偶尔向左,没有常规和定性,在两种逻辑脆弱的平衡间跳跃摇摆,且把能满足既得利益者(苟且偷生者)需求的细目定义为“进步”的,我不清楚法律的制定者是否有研究法典历史的习惯,因为他们定义“进步”的标准是“适应”而不是创造,“适应”是“妥协”和“容忍”的较温和的说法,我认为,“退化”是妥协或适应的一个结果,一种必然,尽管人类超越其它物种首先主动改造自然环境,却不是基于创造和进化的需要,他们只为满足低等生命最基本的需求,即“生存”,他们与自然环境的适应和共存是非常失败的,但不是为了“超越”被自然束缚数百万年的,为人类机体所适应的这一类生存环境。人类误以为所有自然资源会被他们的开采方式所耗尽,这是典型的自大狂式的妄想,与其说人类快要“穷尽地力”,不如说他们自己已经不能理解自然与人之间的相互需求,人也并非一味处于索取的状态,就算他们“付出”的动力一样为了获得,造化从受造物那儿得到的东西也比人自以为从上帝那儿领受的更多,只是,不理解自然,不理解自然法价值的人类,也理解不了自身真实的,或在自然眼中的价值。
逻辑法浅显易懂,它只为目的存在,从不找借口,不掩饰它体系的脆弱。如果一个程序,一段命令与系统不兼容,它就要被立即终止或被踢出进程,没有犹豫 - 因为犹豫产生于对目的和功能的不确定性;更没有怜悯 - 因怜悯出自对存在价值的误解。如果你的主板烧了,你只有两种选择,换掉它,或发誓永远不用(这台)电脑,逻辑法在原则上否定一切不能适应体系的组件,而自然法,它根本不承认与其目的和功能相违背的一切存在,“欠卓越者”游离在自然法的定义范畴之外,既不承认残次品的被创造,也就谈不到对“毁灭”,“惩罚”,“抹杀”,“终结”等含义的质疑。在现实运作中,我们没听说过硬件厂商为不能继续服役的设备提供“养老保险”,养老金和残障补助的意义何在?失业救助,国际援助,所有这一切转移支付是想要标榜什么理想?是出于奉行重商主义的资本主义制度仅存的一点爱的本能吗?如果爱不能在市场原则中赚取价值呢?我们已经注意到,商人只是把“爱”,“平等”,“同情”当作“不完全信息”中的筹码使用,重商主义的本质就是欺骗,因此在功能上与宗教和政治 - 宗教是理想化的政治,或政治的借口 - 并无不同。人类应该能意识到,一个人的幸福必须建立在另一个人的不幸之上;某些人的获得只建立在另外某些人的被剥夺之上。如果这一原则体现得非常完全,社会也就瓦解了,正是由于完全的剥夺者和完全的失去者只占种群中很小的份额,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聪明到能完美地欺骗别人,也不是所有人都脆弱到任人宰割,于是妥协形成了,人类称之为“理解”,“共存”,“相爱”,在共存和相爱中达到的无比脆弱的平衡就叫做“社会”,它的样式和功能被定义为“民族”或“国家”,偶尔二者兼有,“国家”只是对人类不能一再满足本性的妥协和适应,它不仅是压迫,欺骗,行使暴力的工具,也是维系种群稳定退化的工具,你不得不承认国家法典不是被自然法和逻辑法的功能和目的选择,而只是由习惯法那效率低下的“道貌岸然”们投票选举产生。家庭和爱情被遗弃只是现代文明衰朽的结果 - 其中一个结果,人类道德逻辑的脆弱体现在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动荡和自圆其说之中,婚姻在法学中的意义只是“银行”,个别元老批判婚姻在现代社会里的经济目的,认为惩戒或保障条目中只强调经济作用(财产的整合,分割,让渡,赔偿)是对人性的污蔑,私生子应当与婚生子拥有相同法律权利。我只能说,婚姻法和财产法在功能和样式上都是妥协,退化的产物,现代婚姻中当然不可能包含任何道德和情感逻辑,它不是为“爱”存在的,因为“爱”的一切权利都不需要习惯法的保障,它的目的和功能由自然法赋予,可如果不重新在习惯法中赋予它经济目的,妻子的价值是否高于妓女就是特别值得怀疑的,如果你也将一般公民权利和财产权利赋予私生子,我们似乎也就无须继续怀疑下去,而终于可以肯定,家庭,婚姻,宗族,爱慕,所有的这一切都只出自我们的幻想,因为就算你背叛或抛弃了它们,法律仍然承认你是个“正当”和“完全”的人。
(未完待续)
灭亡的前兆
宝井秀美 发表于 2010-02-06 10:32:09
“绅士定要娶一位太太”,只是有教养的小姐通常无法遇到一位真正的“丈夫”。简奥斯汀认为“有教养”指女生拥有文学,礼仪,音乐等方面全方位的修养,对等于圣人“义,乐,礼,智”的操守,我认为每个时代的女人追求思想和情操上的升华都并不困难,只要绅士们还不希望一个愚蠢,粗鲁,任性,虚荣的女人败坏他的名声,女权运动确乎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对女性公民权利的刻意需求也就成为一种虚荣,因为骑士们在女王面前屈膝,高声朗读侠义誓词时不会想到女生是不是有选举权,一位体面的绅士在女士面前屈膝并向她求爱时,也不可能因为她没上过学就当她是下等人。我相信每个有理智的人都同意,女人能从男人那儿赢得尊重的唯一理由,是她能理解和善于经营女性特有的尊严和睿智,她们不需要依靠社会义务或立法的强制去保障“妇女权益”。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觉得“妇女权益”这个词非常可笑,它构成对有教养的女士们的冒犯,难道离开了男人对我们的“保障”和“认可”,女人就一无是处,只能任凭宰割了吗?
简奥斯汀的价值在于她在19世纪初就预言了可悲的“妇女运动”的注定结局,她的骄傲不是来自于财产和社会地位,而是对于女性品格的客观预期,只有充分认识到自身价值的女人才能保护自己的尊严,而不是靠立法,靠考大学,靠丈夫的社会地位去捍卫原本应该由女人自己掌握的命运。当女人在未来(也就是现代)可以自由选择丈夫和事业的时候,女人天性中的一切弱点都暴露无疑,她们的标准与奥斯汀的时代,与武则天的时代没有多少区别,认钱不认人,生活保障被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其次是相貌,品格什么的虽然也纳入征婚纲目,但人类“无权用他(她)们不具备的德性求全别人”。我很讨厌“自由恋爱”这种夸张的说法,因为对女人来说,恋爱和婚姻的标准从来都没有统一过,婚前的恋爱自由无非是给她们的放纵找借口,如此说来奥斯汀时代的女孩儿还较好些,她们受到顽强的社会伦理的限制,不得不将“婚姻”当作满足生理便利(淫乱)的合同,至少在现代的避孕技术完善之前,在结婚和离婚变得像现在这般随便之前,我们家庭的神圣观念,我们所承担的传宗接代和传承文化的光荣使命并没有面临被“自由选择”彻底摧毁的危险。她们仍然希望通过对“爱情”的模仿来建立起一种生活和理想的默契,而不是甘心当“合同妓女”,这是个自由恋爱或自由婚姻的同义词,我哥哥说,“女人只有在皮鞭和棍棒的压力下才勉强产生出向智慧生命靠拢的偶然冲动”,简奥斯汀将对类似的表达提出强烈抗议,因为据说在目睹过同类缺乏棍棒压力所做出的最让人羞愧和蔑视的一系列愚蠢选择之后,她也能产生同样的冲动,即对独特的女性美德与鉴赏力的近乎偏执的夸耀。
我哥哥说,“自由恋爱的前提是,女人必须拥有堪比简奥斯汀的鉴赏力;或如同李清照和蔡文姬般的忍耐力和抗压迫精神;又或超越武则天的权术,而这一切都违背了女人的天性”,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具备这些品格(技能?)的女人可能无法专注于恋爱,她们有能力追求更强力,高贵,永恒的东西,恋爱如果是自由的,它对责任感和牺牲精神的漠视就注定与永恒和高贵绝缘,无法察觉到命运的必然的人,也不会理解爱情为什么应该,势必是以永恒为结局,和前提的。
人类从工业革命开始一直在退化,女人在革命发生之前也并不将个人价值牵挂于文明和爱的艺术,所以她们在现代退化的幅度要低于种群的平均水平,相对而言,女人竟然比奥斯汀的时代略显进步。爱情魅力的减弱只是文明衰亡的侧影,是诸多征兆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毕竟光靠爱情还无法直接创造出价值。我在纽约时当地人见面问的第一句经常是,“你看《阿凡达》了吗”?这想必也是他们退化的证据,电影已经完蛋了,当我们的后代再去回顾卓别林的默片时代,再去重温伟大的《雨中曲》的时候,他们将一口咬定那是电脑做出来的“特效”。机器已经取代了人,人的才能不再被关注,它被“时尚”淘汰了,换句话说,人类的偏见和“图便宜”就要将他们自己淘汰了。我不敢相信他们花几百块钱去电影院里枯坐三个小时,就为了看那些机械,僵硬,空乏造作的数码科技的陈腐表演?他们声称3D技术是为了让电影看起来更接近“真实”,但我所看到的,却是一部最脱离生活,最虚伪造作的小丑们的闹剧,你们管这叫“真实”?你们管《哈利波特》和《指环王》的世界叫“真实”吗?你们如何理解这个词的含义?粗俗的时代造就粗俗的人,或者你们的浅薄已经足以抵消掉文化,艺术,和爱情的全部重量?你们满足于被机器统治,所以上帝发现他将要毁灭的已经不再是人类的文明,人本主义气数已尽,唯物主义,或“机械论”发展的最终形态就是对人性,对人情,对人意志的全盘否定,他们还要将那种枯燥,僵死的模仿伪饰成“创造”。
(未完待续)
